真抓实干 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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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动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
福建省厦门市总工会
为更好满足职工群众托育服务需求,解决上班“带娃难题”,市总工会作为政府托育服务建设体系的重要成员单位,在全总、省总工会的政策指引下,充分发挥特区工会组织特色,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超前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开展职工子女托育服务,助力国家生育政策落实落地。
一、深入调查研究,稳扎稳打推进
2017年,市总工会深入调研职工需求,在全省率先推动职工亲子园(暑托班)建设,并于2020年试点探索将托管服务延伸到3岁以下低龄幼儿,获得职工好评。2021年,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开办全省首个专门招收3岁以下职工子女的暑期托育班。2022年,在积累暑期托育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总工会组织推进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小组,联合卫健、人社等有关部门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托育服务情况和职工需求,到幼儿园和大型托育机构了解托育服务模式、设施配备、卫生保健等情况,在选址和建设运营过程中给予指导和大力支持。通过专题研讨和现场办公,积极推进各托育示范点建设相关工作,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扶持开展职工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厦工办〔2022〕26号),推动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创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日托服务普惠托育点(托育中心)。
二、突出工会特色,积极担当作为
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相继出台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厦门市政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工会列入政府托育服务建设体系的重要成员单位。市总工会从加强联动、落实保障、推动建设、加快宣传等方面整齐发力,积极作为。一是加强沟通,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市总工会加强与卫健、教育、人社等部门协调联系,组织育婴员、保育师等岗位技能培训、劳动竞赛,推广卫生保健专业知识。近三年来,开展托育相关培训50余场,培训人数约3000人,为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技能保障和人才支撑。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提升普惠力度。在市总工会出台的托育补助政策中,对用人单位自建自办的托育中心实行5万-1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自办、联办或购买服务的给予每年1.5万-2.5万元运营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各单位托育点(托育中心)相关设施设备、教学用品、婴幼儿保险、餐食改善、特色课程等方面。同时,积极选树优秀托育用人单位参加全国级及省级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评选。福建省总工会额外对省级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给予每家3万-1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对激发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的主动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宣传,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托育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形式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产休假政策;拓展女职工哺乳室功能,建设具有延伸服务功能的“宝妈馨屋”,按需配备临时应急婴幼儿托管照顾等功能,缓解女职工忧虑,激发生育养育意愿。
三、鼓励多元力量,满足职工需求
以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多样化服务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在工作场所、园区、社区为职工提供福利性、便利性的托育服务。一是积极探索企业办托。推动国有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利用自用场地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如拥有6000名职工的厦门象屿集团,免费提供场地与托育机构联合办园,满足集团职工子女的入托需求。鼓励发动有实力有爱心的非公企业承担托育社会责任,如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投入资金493万余元,与技术入股的专业托育机构合作创办姚明织带—博雅启萌托育园,职工子女享受5折优惠,大大减轻职工的家庭负担。二是助推园区共享办托。湖里区总工会指导厦门天地教育投资集团在创新园(园区有近6000家企业入驻,6万余名职工)合作建设“湖里创新园共享托育中心”,为园区职工0-3岁子女提供专业科学的托育及早期教育服务。同时试点“1+N”连锁辐射式服务企业模式,即依托1个示范性托育点,因企制宜提供订制服务,带动服务园区N个企业开展托育服务,现园区已有6家企业签订托育服务协议。三是试点社区共建办托。同安区总工会鼓励镇、街工会组织挖掘社区场所资源,依托专业机构开展小微型托育点,积极探索“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工会阵地”的共建共治模式,助力建设“15分钟托育服务圈”,让职工群众享受家门口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厦门市总工会将按照此次会议精神,立足协同联动、强化综合监管、注重总结提炼、加大宣传倡导,继续深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让广大职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与人民高品质生活同频共振、阔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