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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法院批准相关计划的公告。
根据公告,根据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的命令,法院已根据香港法例批准计划(无需修订)。
于公告日期,计划尚未生效。计划将于计划的所有先决条件及使计划生效所需的要求获达成后生效。
观点新媒体获悉,公告涉及的是福晟国际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举行的计划会议上,批准该计划的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彼时,福晟国际称将向法院提交计划会议结果,以供批准该计划。批准该计划的法院聆讯预定于2023年6月26日上午十时正进行聆讯。